医务处
Medical Service
滨医附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
2011-10-17 00:00:00 来源: 作者: 【 】 浏览:1318

一、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

1.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直接领导下,由业务副院长直接牵头并开展工作。

2.成员:由临床科室负责人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。

二、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

1.负责医院临床科室、医技科室、行政及后勤部门的质量控制管理。

2.开展全员质量教育,努力提高全体医护人员的质量意识,对全院医疗质量实行目标管理,责任到人。

3.负责草拟、制定和修改医院质量控制管理方案,定期召开全院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会议,制定和修改各种质量考核标准。

4.在科室检查中,按规定现场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笔录,并提出改正和切实可行的意见,以便下次复查和改进工作。

5.对执行差及违反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科室或人提出处理建议,对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好的科室或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的建议。

6.认真做好调查研究,做好医疗质量分析,发现医疗质量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,及时加以纠正,采取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,防患于未然。

三、工作形式

1.组长主动领导本组职工,在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,配合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进行,不能消极地等待,不能让事情成堆。

2.每季度或根据需要,由业务副院长带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,组织到具体科室及部门进行现场指导,负责检查落实医院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