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务处
Medical Service
职工年度考核量化测评(2015年度)
2016-01-14 02:05:00 来源: 作者: 【 】 浏览:2330

 根据《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(试行)》(附件2)医务处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量化赋分;学校编制临床教师按照教研室划分考核单位评优,由主管部门参照《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(试行)》(附件2)进行量化测评,同时教研室对每位参评人员承担的教学任务、教学水平、教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赋分,两者按照7:3比例计算总得分。

具体要求:

    1.请各位临床医师填写《职工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》,本人及科主任签字后,上交医务处;

    2.请于116日(本周六)上午1130前上交医务处。

附件2:职工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