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病案管理委员会组织 1、病案管理委员会在院长直接领导下,由业务副院长组织开展工作。 2、成员:由临床科室负责人及病案管理人员组成。 二、病案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、 在院长领导下,全面负责医院门诊、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,密切配合临床教学和科研。 2、 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、检查和指导,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 3、 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,制定病案书写标准,及时提出对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写好、用好病案的要求。 4、 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,评选优秀病案,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。 5、 制订本院病案管理制度,审定全院医用表格的式样,并监督实施。 6、 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,推进相互间的密切协作,促进病案书写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。 7、 定期听取病案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,每年向院长提出病案管理工作报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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