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学员: 为了创造您在进修期间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,切实提高自身业务和综合素质,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认真遵守: 1、进修人员请按通知规定日期报到,逾期不报到者恕不保留名额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,请单位来函或电话联系,酌情改期。 2、进修医师报到时需携带报到通知、单位行政介绍信、听诊器、工作服、进修电子胃镜的须携带电子胃镜;进修神经科、骨科须携带叩诊锤;眼科携带眼底镜;耳鼻喉科携带额镜。另备一寸彩照一张。 3、入科必须持医务处开具的“进修医师入科通知书”到相应科室报到,向科室负责人递交入科通知书,入科通知书由科室留存备案。 4、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,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专业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流程,杜绝医疗纠纷隐患。 5、明确进修生职责,不允许单独值班,不允许越位操作和诊疗;严格岗位责任制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脱岗、不旷工;不串岗、不闲聊、不酒后值班。 6、廉洁行医,不索要病人财物,不私自收受药品和器械回扣,一经发现,退回原单位,触犯刑律者,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 7、仪表端庄,举止严谨,语言文明,服务周到。 8、爱护公物,杜绝浪费,不随意损坏科内财物,不浪费科内资料。 9、进修期间,不享受公休假,特殊情况需请假着,三天之内须写假条,由科室主任签字生效,回院后向科主任销假;三天以上,假条由科主任、医务处同时签字,一式两份,科室与医务处分别备案,回院后须向科主任、医务处分别销假。逾期不归者,按旷工处理。 10、进修人员不能无故中途召回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缩短或延长者需经双方医务处协商同意。 11、进修专业和进修时间必须在入院前决定,入科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,中期转科须由医务处签发转科通知。 12、进修期间必须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季度考核及结业前考核,无故不参加者,不能办理结业手续。 13、进修结束前一周到医务处领取进修申请表,请进修专业科主任填写进修期间鉴定意见后,携带2寸照片一张到医务处办理结业证书。 14、进修期间病历书写质量、服务质量评价优良者可获得滨医附院优秀进修生称号,并颁发证书;对进修期间违犯上述规定者,除做相应处理如通报批评、返回原单位、负相应法律责任等,不颁发结业证书 滨医附院医务处 2011年3月11日 |
【大 中 小】【打印】 【繁体】【收藏】 【推荐】 【关闭】 【返回顶部】 | |